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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库拉应用伦理学中心

模糊的线

访谈一位年轻的企业家

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像这位年轻人一样诚实,他曾在硅谷的几家初创公司工作过。他现在在一家新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同时为自己的公司打下基础。出于对他的坦率的尊重,我们省略了他的名字。我们还更改了相关公司的名称。

在初创公司的环境中,员工每周可以工作60、70甚至80个小时,通常很难确定哪些是公司时间,哪些是个人时间。如果员工把工作带回家——使用他们自己的电脑和用品——那么他们使用公司的工具,如电子邮件或复印机来满足个人需求是否合理?当员工兼职或发展自己的企业时,这些区别就变得更加明显,涉及到利益冲突。以下是一位年轻企业家对这些问题的回答:

当我在当地一家公司工作时,一些工程创始人已经离开公司去创业了。我的一个朋友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是否有兴趣帮他们一点忙。他们需要我的咨询、市场调查和销售。这是一个完全自愿的项目,我在自己的时间做的,他们的产品与我们公司的没有竞争力。

一天下午晚些时候,我正在公司为朋友的公司写一份完整的营销计划和组织结构。我把所有信息都写在了电子邮件里,但我犯了个错误。我本打算把这封电子邮件发给新公司的分销名单,但我却把它发给了公司里的每个人。

第二天,我被叫去参加一个高层会议,CEO也在其中。他担心这家公司是他的竞争对手。我的立场是,它不是,我是在我自己的时间做这个咨询。从来没有人抱怨过我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最后的结果是我被停职一天。我的公司反对我使用他们的电子邮件系统做私人工作,他们也反对我使用电子邮件的时间。我被发现了,但我可以告诉你,我认识很多同时从事多个项目的人。我认为问题在于你什么时候在做(外部项目)以及你在上面花了多少时间。

我不能说我是一个百分之百有道德的人;我很有创业精神。我认为把公司财产用于工作以外的其他事情是不对的,因为你的公司为你买东西是相信你是在用它来做公司项目。尽管每个人都这样做,但我坚信,如果你有其他事情要做,你应该使用自己的财产。

不过,你确实有权利从事其他项目。如果你有标准的工作时间,比如8点到5点,那就必须在这个时间之前或之后。但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都由你决定。当你开始使用公司的知识产权时,界限就被划定了。例如,我是做销售的,我可以很容易地为我正在创办的公司利用我在这里的客户。

对我来说,如果我要伤害我的雇主,窃取他们的知识产权,那我就不做。如果它对我自己的事业有帮助,而不伤害我所在的公司,那么我会考虑每一种情况....有两种考虑方法。一种是:这是公司的客户,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因为公司,所以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利用这种关系。但另一个是:客户有我们公司产品满足的需求,以及其他需求。满足其他需求根本不会伤害或影响我们的公司。如果我和这个客户建立了私人关系,我不认为为他们解决另一个问题有任何问题。我的意思是,谁是基本客户——谁拥有客户?

我关注两个问题。1)(我追求客户的行为)是否在经济上损害了我的公司——它是否与我的公司竞争?2)与客户打交道是否占用了我作为员工的时间?如果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我认为这是完全合理的。

本文最初发表于《伦理学问题》2001年春季版第12期。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