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真正的他人的责任
当我们大多数人通过《阿凡达》或《ET》等电影的镜头想象其他星球上的生命时,外星生命形式不太可能长得像人类,只是眼睛更大。当我们试图从伦理的角度思考我们如何接近其他星球上的生命时,我们谈论的可能是细菌或非碳基实体,与我们所理解的生命或有情生物相去甚远。我们对真正的他者和他们称之为家园的星球负有什么责任?
这是一个比你想象的更紧迫的问题。宇宙学家斯蒂芬·霍金说过:
弗吉尼亚联邦大学(Virginia Commonwealth University)的物理化学家迈克尔·莫特纳(Michael Mautner)甚至更进一步,认为“我们有道德义务为生命的繁殖做计划,甚至将人类生命转移到其他太阳系,这些太阳系可以通过微生物活动进行改造,从而为这些世界发展和维持复杂的生命做好准备。”
例如,如果我们把我们最近的邻居火星变成一个新的地球,会是什么样子呢?根据莫特纳的说法,我们可以将地球上的微生物引入地球的生态系统,这些微生物可以消化对人类有毒的气体,并释放出氧气,最终使人类有可能在那里生存。
但是,如果在“地球化”火星的过程中,我们要“取消火星”火星生命呢?如果我们遇到那个星球的原生微生物,我们会研究它们吗?收集他们?捕获并送回地球?
为了从道德上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从更多的问题开始:
- 可以预测哪些好处和危害?益处大于风险吗?
- 谁是伦理上相关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包括火星微生物吗?利益相关者有什么权利/责任?
- 我们的计划会公平对待所有利益相关者吗?
- 我们是否创造了有利于每个人的条件?
我们可以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待地球上的生命。我们知道,地球上的生活在伦理和精神上是模糊的,好与坏经常混在一起。但是,很清楚的是,创造本身有内在的价值——正如圣经所说:“上帝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在基督教的观点中,人类要对造物主负责他们对创造物的管理。
基督教的诫命教导我们必须爱上帝和我们的邻居。当我们想到太空时,我们必须重新问自己,“到底谁是我的邻居?”我对其他星球上的生命形式有责任吗,只要它们长得像我们或者像ET一样可爱?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在考虑与我们的行星邻居会面的可能性时,会考虑这些伦理观念:
- 尊严
- 好奇心
- 知识
- 理解
- 智慧
- 自足(指人类有义务照顾他人和所有其他生命形式的基本需要)
- 可持续性(使我们对后代和我们所不知道的生命负责)
- 团结(坚持我们为了其他世界和其他形式的生命本身而重视它们,不管它们是否对我们有益)
- 宇宙的内在价值
- 尊重(这不仅引起了对有魅力的外星生命的深切关注,也引起了对微生物和非碳基生命的深切关注)
这些想法有具体的应用。例如,在探索宇宙时,我们要防止“向前污染”(从地球到其他行星)和“向后污染”(从其他行星到地球)。
但更重要的是,它们表明了我们对宇宙邻居的谦逊态度。有很多东西我们不知道,所以我们去探索。但我们不应该不假思索地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
玛格丽特·麦克莱恩,马库拉应用伦理学中心副主任,生物伦理学项目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