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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库拉应用伦理学中心

拓展伦理学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

黛博拉·罗德

摘自2002年1月17日在圣克拉拉大学的《正午伦理学》演讲,这是2001-2002马库拉伦雷竞技最新app理学中心系列讲座的一部分。本文引用了Deborah Rhode最近出版的书的第一章,为了正义的利益:改革法律职业(牛津大学出版社,2000)。

如果一位中世纪学者正在绘制一幅当代法律学术辩论的地图,那么“专业主义”将会在地球的边缘,被狮子和老虎以及禁止再冒险的警告标记出来。罗伯特•戈登(Robert Gordon)所描述的“衰落修辞”(从职业到商业的衰落)是一片沼泽,充满了沉闷的哀叹、厌战的陈词滥调和混合的隐喻,比我刚刚构建的要糟糕得多。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同意门罗·弗里德曼的观点,即唯一的解决办法是一项专业的不扩散条约。但就像我们这一行经常发生的那样,一件事接一件事。尽管我本能地尊重自己的知识,但我发现自己陷入了这种类型。

作为一名政策评论家,让我感到沮丧的是,作为一名文化人类学家,我对公众如何看待法律行业的问题与该行业如何看待自己之间的不匹配感到好奇。

律师是一个永远在衰落的职业。至少从酒吧内外评论家的长期哀叹中可以看出这一点。如果真的有过失宠,那一定发生在这个职业历史的早期,因为类似的评论已经被追溯了几个世纪。

考虑到这一历史背景,人们很容易将最近对该行业的抱怨视为熟悉主题的熟悉变体。但是,尽管不应夸大最近批评的新颖性,但也不应低估其重要性。对法律实践的不满日益普遍,这种不满是由扩大职业理想与专业实践之间距离的结构性因素所驱动的。然而,律师行业目前的困境最令人沮丧的是,律师行业和公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距,双方都未能直面问题的根本原因,也没有找到结构性解决方案。

让我从公众的角度和专业的角度谈谈这个问题。公众不喜欢律师的地方可以列出一长串。尽管不满的等级顺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但某些连续性仍然存在。最近的调查数据,加上流行文化中最常出现的批评和讽刺,引发了两个主要问题。第一个问题涉及律师的性格缺陷。五分之三的美国人认为律师贪婪,只有五分之一的人认为大多数律师要么“诚实、有道德”,要么“有爱心、富有同情心”。这些观点在反律师的幽默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比如“律师是一个有学问的绅士,他从你的敌人手中拯救了你的财产,并把它留给了自己”,或者“你怎么知道一个律师在撒谎?”他的嘴唇在动。”

第二组投诉涉及到辩护律师角色的问题,以及由律师负责的对手制度的问题。三分之二的受访美国人认为律师不再是“正义的寻求者”,四分之一的人认为他们不恰当地“不顾对错地操纵法律制度”。每个人都听说过这样的故事:对法庭来说太大的纠纷,太小的纠纷,以及根本不应该成为纠纷的纠纷。一端是合法的剑龙,他们可以悠闲地走几十年,在他们的道路上留下无尽的文件记录和高昂的法律账单。另一个极端是“琐碎的追求”:球迷起诉裁判,追求者起诉约会对象,或者选美选手互相起诉。大约一半的受访者指责律师提起了太多的诉讼,四分之三的人认为美国律师太多了。最刻薄的反律师幽默不断地重复着这些主题。“为什么新泽西有这么多有毒废料,而加州有这么多律师?”新泽西得到了第一选择。”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法律体系中的问题往往是律师自己造成的。作为说客、立法者和法官的律师协会成员创造了一个似乎过于复杂、昂贵和容易被滥用的结构。正如报纸专栏作家阿特·布赫瓦尔德(Art Buchwald)曾经说过的那样,“在这个国家,搞砸司法系统的不是坏律师,而是好律师。”

公众眼中的问题与问题并存

对许多律师来说,公众的这些看法一直是他们长期沮丧的根源。当被问及律师行业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时,律师们始终将公众形象和信誉放在首位。然而,当面对具体的投诉时,律师的反应通常在愤怒和顺从之间交替。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大众的看法似乎是不公平和无知的,这主要是负面新闻的结果。但该协会自己委托进行的研究显示,情况更为复杂。大多数美国人都与律师有过直接联系。四分之三的公众聘请了律师,一半的人不止偶尔地与律师打交道。此外,最有可能对律师产生负面印象的人是那些拥有最多知识和个人经验的人。企业客户是律师最严厉的批评者之一。相比之下,那些对法律职业和法律制度知之甚少、主要从电视上获取信息的人,对法律的印象最为良好。 Contrary to widespread perceptions, televised portraits are overwhelmingly favorable.

尽管律师们认为报纸报道偏向反面可能是对的,但许多负面的新闻报道都符合人们的个人经历。简而言之,问题更多地在于律师行业的现实,而不是它的形象。

然而,找到解决方案比公众通常认为的要困难得多。人们普遍不喜欢律师,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体系的某些方面不容易改变。事实上,任何争端解决机制都存在一些不满情绪。人们遇到这个职业的环境通常是不愉快的:离婚、破产、人身伤害或合同纠纷。这种不愉快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人们对那些从别人的痛苦中获利的律师的看法。律师也是有关法律的不受欢迎信息的使者,所以当司法系统未能像参与者所认为的那样实现正义时,他们很容易成为替罪羊。

美国的对抗性制度加剧了民众的挫败感。诉讼很少是一件双赢的事情,败诉者往往会把部分责任推到律师身上。然而,怨恨的对象不仅仅是——甚至主要是——当事人自己的律师。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的受访者对他们的律师感到满意。公众的主要不满包括他们所察觉到的他人律师的滥用职权,以及一个未能阻止此类行为的制度。正如一位专栏作家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每次你去医院,你的医生都想把你的阑尾取出来,而另一个人的医生却站在那里试图把它放回去,那么每个人也都会讨厌医生的。”

然而,公众是否更喜欢一种完全不同的结构,让律师在其中发挥完全不同的作用,这一点一点也不清楚。事实上,美国人是矛盾的。人们不喜欢对方律师的很多地方正是他们自己看重的地方。公众与律师联系在一起的最积极的特征之一是,他们的首要任务是对客户的忠诚。然而,最负面的特征之一是,律师愿意代表客户操纵这个体系,而不考虑对与错。人们讨厌雇来的杀手,直到他们自己需要一个。

公众同样对金钱与正义之间的紧张关系感到矛盾。美国人不喜欢这样一个事实:律师是可以出售的,法律只有那些负担得起的人才能接触到。但美国人也不喜欢纠正这种不平衡的努力。正义是我们在法院门口宣布的,而不是在再分配政策中。低收入家庭超过四分之三的法律需求仍未得到满足。正如丹佛一位法律援助律师所观察到的那样,“如今,唯一比穷人更不受欢迎的是穷人有律师。”

尽管公众对律师的不满部分反映了错位或转移的沮丧情绪,但并不是所有的抱怨都应该被轻易驳回。许多对专业行为和监管程序的批评都有坚实的事实依据。在收费过高、纪律结构反应迟钝、对专业垄断的保护过于宽泛等问题上,公众似乎并不矛盾,其担忧似乎并非毫无根据。

总之,在一些重要的专业监管问题上,问题不在于公众不知情或犹豫不决,而在于公众没有组织、没有参与。对于绝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这些问题并不是优先考虑的。尽管过分的滥用职权偶尔会刺激公众采取行动,但非律师人士很少有足够的动机围绕涉及律师监管的问题组织起来。相比之下,法律界完全有动机追求监管方面的担忧,并阻止以牺牲自身利益为代价促进公众利益的举措。

然而,在金融业内部建立改革阵营的条件从未像现在这样好。律师们的不满情绪普遍存在,而且还在增加。大多数律师表示,如果可以重做决定,他们会选择其他职业,四分之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律师。职业萎靡不振的症状还反映在与健康有关的困难上。据估计,三分之一的美国律师患有抑郁症、酗酒或毒瘾,这一比例是其他美国人的三到四倍。尽管律师不满的主要来源在不同的执业领域和人口群体中有所不同,但最常见的主题涉及职业文化、工作场所的结构和司法系统的表现。

在最普遍的层面上,许多律师表达了对“专业水平下降”的担忧,这涵盖了一系列更具体的抱怨。在接受调查的律师中,约四分之三的人认为现在的从业者更有“金钱意识”,一半的人认为现在的从业者不那么文明,三分之一的人报告说,现在的从业者比以前更容易撒谎。衰落感也出现在对职业文化的突出批评中,最为突出失踪的律师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安东尼·克朗曼借用律师协会的一个描述,这就好像律师们在“寻找他们丢失的假发”。

这种寻找正与法律服务市场最近的几项发展发生碰撞。律师人数的增加提高了职业竞争的水平,削弱了非正式社区制裁的力量。企业客户的价格意识,以及行业内和行业间竞争限制的放松,也加剧了私人执业的经济压力,并导致律师与客户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加。因此,律师面临着以牺牲其他价值为代价来服务客户短期利益的巨大压力。

律师们在当前的实践中发现的令人不安的部分不诚实、不文明和尖刻行为似乎是由这些利润动力驱动的。正如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所指出的,竞争激烈的市场“对大多数卖家来说毫无乐趣”。法律也不例外,娱乐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律师事务所内部以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法律业务竞争更加激烈。伙伴关系意味着更少,也更难获得。随着晋升机会的减少,年轻律师之间的竞争也在加剧。新入职的律师会被款待,然后工作到死。现在大多数律师每月收费超过200个小时,要诚实地按照这个水平收费,他们需要每周工作大约60个小时。尤其是在大公司里,每小时的要求往往更高,只工作不玩耍正迅速成为常态,而不是例外。

失去的不仅仅是闲暇。公益服务、公民参与和丰富的经验也是建立专业判断和维持专业文化的机会。同样,几乎一半的美国律师觉得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家人。

对于女性来说,在双职工家庭中,她们仍然承担着70%的家庭责任,这种清教徒式的道德狂乱给她们带来了特殊的困难。最近关于女性在律师事务所地位的报告以令人窒息的细节描述了许多全职律师的血汗工厂般的工作时间表和兼职从业者的玻璃天花板。女律师们说,她们一个星期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醒来,把自己的社交生活永远搁置起来,为了只从早上6点工作到下午6点,她们与一位“非常理解”的主管协商。

那些对家庭承担最大责任的人往往会偏离合伙的轨道,留下一个与他们的担忧无关的决策结构。这种模式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妇女在最高专业地位和最高报酬的职位上任职人数一直不足。在某些情况下,问题不仅在于工作量,还在于质量——正如史蒂夫·吉勒斯(Steve Gillers)所说,过多的练习“令人讨厌、狭隘……”无情地重复,奇怪地与选择法律的模糊回忆的目的无关。”

美国律师的期望和经验之间最大的差距就是因为缺乏更大的目标。在美国律师协会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职业满意度调查中,不到五分之一的受访律师认为,在对社会公益的贡献方面,法律实践“非常好”地达到了他们的期望。四分之一的人认为法律“根本不能”满足他们的愿望。

正如专业人士所认为的那样,这个问题存在许多问题。其一是该酒吧高度选择性的历史记忆——马克·加兰特(Marc Galanter)称之为“法律怀旧的黄金时代”。事实上,以某些专业标准衡量,并非所有事情都在恶化。对于一些人来说,我们不知道曾经是什么样子的——例如,公共服务和无偿工作。在其他方面,如多元化和职业道德教育,这些问题显然正在好转。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目前的不安感是不恰当的或不重要的。问题在于酒吧的描述是选择性的和简单化的,他们开出的药方是肤浅的,有时甚至是一知半解。

律师们不喜欢但又非常喜欢法律业务的主要原因是钱。这是酒吧不愿面对的尴尬事实。偶尔有人建议律师应该超越自己的本能,但这种被理论家斯坦利·菲什(Stanley Fish)描述为“对贪婪说不”的方法似乎有些不太理想。

尽管律师们经常承认金钱是问题的一部分,但他们通常会设法将责任归咎于任何地方或任何其他地方。这一点在律师事务所表现得最为明显。合伙人指责唯利是图和不切实际的合伙人,而合伙人则指责唯利是图和冷酷无情的合伙人。事实上,有很多指责可以指责。大量证据表明,这两个群体都将收入视为满足感的来源。在私人执业中,人们过分强调工资,而忽略了其他价值。

一个相关的问题涉及道德独立和更世俗的回报之间的紧张关系。专业的辞令往往通过把权宜之计变成一种美德来掩盖这种冲突。在现行的职业责任规范下,道德独立的律师不应选择在其职业角色中行使道德独立。相反,他们最重要的道德义务是忠于客户利益。在上个世纪,律师协会的行为准则逐渐缩小了律师在接受代理后应行使的道德自由裁量权。支撑律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假设是,发现真相和维护权利的最有效方式是通过对抗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对每个客户的利益都有不可分割的忠诚,就像客户所感知的那样”。只有当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有同等的获取信息和法律代表的渠道时,这一假设才显得合理。在大多数律师遇到的世界里,这样的情况很少出现。其结果是当前规范与传统愿望之间出现了令人沮丧的脱节。

最后一个问题,在专业主义的辩论中同样没有得到承认,涉及专业自治和公众尊重之间的紧张关系。虽然许多从业者对公众对这一职业的敌意程度感到不满,但他们通常会抵制解决其根源的努力,或者承认公共责任和专业自治之间的任何紧张关系。相反,在道德规范和职业讨论中经常重复的假设是,律师协会的自我监管权力服务于公众利益,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独立性,不受政府的支配”。

律师行业的领导者们几乎从不承认,律师的自身利益可能已经扭曲了他们对公共利益和自我监管结构的认识。然而,对这些监管程序的研究一致发现,它们在应对非客户利益和普通消费者不满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只要律师们抵制加大对公众的问责,他们就不太可能赢得公众更大的信任。

选择

如果律师们真的致力于培养专业精神,他们首先必须对专业精神的含义以及它所需要的权衡有更清晰的认识。在当前的辩论中,酒吧需要一个超越怀旧和一厢情愿的劝诫的愿景。

虽然现在还不是全面阐述这种替代愿景的时候,但有一些指导原则值得强调。这些问题包括职业的多样性、律师的道德责任、获得法律服务的途径以及职业监管的公共问责制。

第一条原则要求律师充分认识到变化。这是一个“后现代专业主义”的时代,身份随着个人背景、实质性专业和实践环境而断裂。专业人士需要从形式上认识到什么是事实。不同背景和实践背景的律师需要不同的准备和指导来源。我国现行的“一刀切”的法学教育和职业规范模式亟需修正;它需要比美国律师协会批准的道德规范、录取和纪律结构更多样化的监管和认证程序。雷竞技在线官网

在这个分化严重、几乎没有什么公正性的行业,当前的准则最终反映出的抽象程度太高,而行为的共同标准太低。对专业精神的真正承诺将需要以更具体、更严格的标准作为规范的补充。这一进程已经开始,但要扩大其影响范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果像美国婚姻律师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marriage Lawyers)这样的专业协会对符合这些标准的律师进行认证,结果可能是一个更有效的声誉市场,以及一个更有效的道德表现奖励结构。同样,如果法院、律师道德委员会和工作场所政策加强对行为的严格要求,结果可能会改善律师行业的许多行为规范。

充分认识到职业的多样性还需要更充分的平等机会倡议和更灵活的工作场所文化,并更多地关注生活质量问题。长期以来,律师一直是全国争取平等机会斗争的领导者。剩下的挑战是他们要面对自己专业领域的障碍。

第二项指导原则要求律师对其职业行为的后果承担个人道德责任。为了满足这一原则,律师的行为需要有一致的、无私的和可概括的基础。如果律师认为自己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他们就必须承担更大的义务来追求正义。道德分析不应该再因为诉诸于某些理想化的对抗过程而被短路。相反,律师需要考虑他们在现实社会背景下辩护的后果,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并非所有的利益都得到了充分的代表。

当然,律师们在如何衡量有争议的价值方面存在分歧。在某些情况下,对绝对规则的需要可能会适当地限制个别律师的自由裁量权。但任何这样的规则都必须满足普遍接受的道德原则,而不仅仅是酒吧道德准则中以客户为中心的问题。

第三项指导原则要求公平获得法律服务。公众对律师和法律程序的主要担忧之一是他们的费用和难以接近。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大努力,减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降低现有服务的成本,扩大获得补贴的替代方案的覆盖面。这些例子包括简化程序,增加非律师的接触,扩大无偿援助项目,以及更广泛地分配法律援助。

为了使这些变化变得合理,最后一个指导原则要求对专业监管加强公共问责。根据其固有的权力来规范法律实践,法院高估了专业自主权,并将过多的监督责任委托给了有组织的律师。其结果是,治理结构未能解决公众的合理关切,特别是涉及法律服务的成本和可获得性、非客户利益的保护以及对不道德行为的制裁等问题。很多时候,酒吧道德规范和执行委员会解决了职业目标和社会目标之间的冲突,有利于解决问题的人。

“profession”一词起源于拉丁词根“宣称”,也源于欧洲传统,即要求成员国宣布对共同理想的承诺。美国律师事务所保留了传统的形式,但失去了传统的实质。新入职的律师仍然可以自称作为法院官员为正义服务,但这种声明在当代实践中几乎没有道德内容。恢复更丰富的专业意识的努力已经失败,因为在这些理想应该要求什么以及如何使它们与更世俗的利益协调方面缺乏共识。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不应将专业主义视为一种固定的理想,而应将其视为一种持续的斗争。律师面临的问题不仅涉及公众形象,还涉及个人身份。我们面临的挑战是,要努力理解职业责任,这既要求更高,也要求更低。他们必须要求的不仅仅是现行的法规和执行结构,他们还必须提供一个在实践中似乎合理的愿景。最近关于专业主义的辩论因过于雄心勃勃和行动过于有限而受挫。
这种不匹配绝不是不可避免的。在不涉及自身监管的公共利益问题上,律师在弥合理想与制度之间的距离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将类似的能量转向内部,酒吧可能会为其最高传统提供更实质性的内容。

Deborah Rhode是斯坦福大学Ernest W. McFarland法学教授。有关Deborah Rhode的出版物列表,请访问http://www.law.stanford.edu/faculty/rhode/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