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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库拉应用伦理学中心

反恐战争中的伦理问题

马丁·库克博士

简介

最近几周,很多关于“战争”性质变化的言论和文章都涉及到对五角大楼和世贸中心(World Trade Center)遇袭的回应。如此大规模的袭击是由非国家行为体直接在美国领土上进行的,这一事实给负责构思适当有效回应的军事领导人和规划者提出了重要的新问题。

正义战争的既定道德和法律传统同样受到挑战。这些传统几乎完全是在国家间战争的背景下形成的,它们也被迫适应“反恐战争”这一新的、不可预见的特征。本文是一个初步的努力,以推断和应用现有的基本道德原则的正义战争理论,以这种新的军事和政治领域。

基本道德原则

正义战争传统的理论框架为使用军事力量提供了两种不同的道德评估。第一,只是战争right还是justice战争(War)试图确定哪些政治和军事形势足以严重到需要军事反应。它侧重于战争的“正当理由”因素,并试图确定使用武力来纠正特定错误是否有合理的成功希望,以及是否尝试了非暴力替代方法(“最后手段”标准)来纠正不满。鉴于在最近的这些袭击中,无辜的美国人(和其他人)失去了可怕的生命,毫无疑问,使用军事力量回应这些袭击是正当的。然而,鉴于这些事件的肇事者的困难和分散性质,关于成功的合理希望仍然存在合理的问题。事实上,在这类冲突中成功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是模糊的。

第二项评估涉及只是在战争中军事行动的正确行为。这里的中心思想是歧视(对那些在道义上和法律上对袭击负有责任的人使用武力,而不是故意对其他人使用武力)和比例(回应攻击所造成的损害与被摧毁目标的军事价值之间的合理平衡)。

这些基本的道德原则仍然具有力量,即使在我们现在所从事的完全不同的“战争”中也是如此。

宣战注意事项

针对美国的恐怖袭击的规模和性质,毫无疑问需要军事回应。重要的问题是只是战争仅限于正义战争传统要求我们提出的其他问题,关于以军事力量回应这些攻击的能力,实际上,这将对攻击者本身作出反应,并有效地对所收到的错误作出反应。

正当的理由要求我们准确地确定那些应对此负责的人,并将他们视为合法攻击的唯一对象。那些特工是谁?首先,那些直接负责资助和指导现已死亡的劫机者活动的人。正确识别这些特工需要大量的情报。但是,既然在道德上确定了它们(应该指出,这一标准远远低于法律证明标准所要求的标准),在道德上就不反对针对它们。事实上,将这些行动定义为“战争”而不是“执法”的好处之一是,它不需要将肇事者逮捕和审判作为理想的结果。相反,它支持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军事手段直接消灭他们。

我们可以合法地攻击那些庇护恐怖分子的人,即使他们没有直接参与授权恐怖分子的活动,这种说法又如何呢?攻击他们的理由有两个方面:第一,它使他们对他们知道或应该知道正在其领土内进行的活动负责,而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制止这些活动;其次,它可以起到威慑作用,促使其他国家和提案国提高警惕,了解这些组织在其领土上的活动。

攻击非直接相关方的道德许可应该延伸到什么程度?我建议适用美国民法中的一个标准:“通情达理的人”(或“通情达理的人”)证明标准。这个标准问的不是一个人实际上对给定的情况或一组事实知道什么。相反,它问的是一个理性而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应该知道什么。因此,即使一个人或政府真实地声称他们不知道恐怖主义小组在其领土内的活动,这也不能提供免受攻击的道德豁免权。这个标准要求的不是他们做了知道,但他们应该的已知的如果他们能做到一个正常人在他们这种情况下会做到的勤勉和深入的调查。

此外,合法的目标不仅包括那些已经实施或正在积极参与准备对美国公民和军队实施袭击的人。可能会有很多人以各种方式协助或庇护袭击者,或者知道计划中的袭击。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合法目标的范围肯定至少包括这些人。在这里,与该原则大致类似的是刑事阴谋的民法标准:阴谋圈子内的所有人都是合法的目标。这一类比并不完美,但总的来说,它证明攻击那些掌握有关拟进行的恐怖活动的信息或向行动者提供武器、训练、资金或安全港的人是正当的,即使他们并不完全了解他们的意图。

只是在战争中注意事项

道德因素如何限制对合法对手的攻击方式?正义战争的传统要求在这种战争中继续适用。攻击必须是歧视他们必须是成比例的.歧视要求对人员和军事物体的攻击必须能够在对无辜者和物体造成最小损害的情况下成功地对其进行攻击。实际上,这要求在确定目标的位置和性质方面尽可能精确。此外,它要求选择的武器和战术最可能准确地击中攻击目标,同时对周围地区和人员造成最小的损害。

相称性提出了一个基本的常识性要求,即攻击所造成的损害与目标的价值和性质有某种合理的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目标是一栋建筑里的一小群人,那么摧毁这座建筑所在的整个城镇将是不成比例的。

在现实世界中,有两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与这个讨论有关。首先是军事需要。军事需要允许采取一些在道德上可能有问题的行动。例如,如果根本没有攻击合法目标的实际替代手段,就其区别性和相称性而言不太理想的武器和战术可能是可以接受的。重要的是不要混淆军方必要性与军事方便.军事人员有义务在保护无辜者的努力中承担一些风险。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肯定会出现根本没有时间或任何替代攻击手段的情况。在那里,军事上的需要产生了进行攻击的许可。

另一个考虑是,这类对手倾向于将自己及其军事资源与平民和民用建筑放在一起,以便在这种人肉盾牌面前获得某种保护。显然,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一切努力将合法目标与这种盾牌分开。但是,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可以接受继续进行攻击,预见到无辜的人和财产将被摧毁。这种判断背后的道德原则被称为“双重效应”,只要行为者真诚地声称(就像这里的情况一样),无辜者的毁灭不是计划或意图的一部分,而只是合法军事行动不可避免的副产品,就允许采取这种行动。

然而,重要的是要指出,不能以对其他社会进行类似性质的攻击来回应这些攻击,这是正义的战争理由。这不仅构成对无辜各方的不道德和非法攻击,而且几乎肯定会侵蚀美国目前所享有的道德“制高点”和广泛的政治支持。

对手的道德地位

发起恐怖袭击的个人显然不是任何道德或法律意义上的“士兵”。他们,以及其他以平民身份行事的人,无权享受战争公约的任何保护。这意味着,如果他们被抓获,他们无权享受战俘公约或国内刑法的仁慈隔离。为了对这些人作出有效的反应,以及为了今后的威慑,即使将他们抓获并进行广泛的正当刑事诉讼程序,也可能是非常不可取的。如果我们能够在道德上确定有罪的个人,那么用军事手段迅速而直接地消灭他们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就政策目标而言可能更可取。

然而,随着这场冲突的进行,特别是如果地面行动开始针对固定目标,人们可以预见,个人和团体可能会以有组织的军事单位对美国军队采取行动。重要的是要记住,无论这场冲突的起源有多么可怕,如果冲突发生了,这些团体开始像有组织的单位一样行动,公开携带武器,穿着某种独特的服装或徽章,他们就会被战争公约同化。届时,将需要进行密切的道德和法律分析,以确定他们在多大程度上有权获得“战斗人员”地位,并根据《日内瓦公约》获得这种地位所提供的保护。之前的迅速消除许可适用于他们在平民“掩护”下行动的时期。如果敌对势力最终选择作为有组织的军事力量行动,普遍尊重《日内瓦公约》条款的长期重要性将使我们在那时将他们视为法律规定的士兵成为首选的行动方针。

本文最初是由Martin L. Cook在美国陆军作战副参谋长办公室的指导下编写的。经作者许可使用。在被任命为陆军战争学院教师之前,库克博士在圣克拉拉大学宗教研究系任教。雷竞技最新app

Martin L. Cook的相关文章:

“‘纯洁的战争’:人道主义干预的限制”伦理与国际事务14(2000)。

《战争中的道德和法律约束》伦理与国际事务10(1996)。

《兵役的道德基础》参数30/1(2000年春季),网址为
http://carlisle-www.army.mil/usawc/Parameters/00spring/cook.htm

“当兵:基督徒可以在军队服役吗?”基督教的世纪2001年7月4-11日,22-25日。

马丁·库克(Martin L. Cook)是伊莱胡根军事科学教授和伦理学教授
指挥、领导和管理部门
美国陆军战争学院

200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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