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版权政策出现部分第3.7.6教师手册下面列出的。
版权是一种保护所提供的联邦法律的所有者“原创作品作者固定在任何有形的表达媒介,现在已知或以后发展,从他们可以感知,复制,或以其他方式沟通,
直接或一台机器或设备的帮助。”
版权保护不扩展到一个想法或概念。它只延伸到工作中体现。
受制于各种例外和限制,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复制工作,准备衍生作品,分发副本,并公开显示或执行工作。是违法违反任何法律所提供的权利所有者的版权。
允许复制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只有在获得书面许可从版权所有者或复制属于“合理使用”的原则允许有限的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供个人使用或未经许可,教育的目的。
大学解释依法合理使用指南介绍了美国图书馆协会的“模型政策有关学院和大学复印课堂,研究,和图书馆储备使用,“这是转载
教师手册的附录G。
大学员工或学生不得制造或使用非法拷贝或适应的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版权的购买者可能使档案拷贝备份软件和保护他们的投资不受损失。公认的经验法则是,软件可以使用任意数量的人,可以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只要没有可能性,它将使用两个不同的人在同一时间在两个不同的地方。
大学软件获得所有许可协议应签署的首席信息官或其委托。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确保软件非法拷贝或盗窃。所有软件获得大学应当满足一个或多个下列条件:
- 它是在公共领域。
- 首席信息官或其委托签署了一个适当的许可协议。
- 它已经捐赠给大学和贡献存在的真正的书面记录。
- 已经购买了大学和善意购买的记录存在。
- 已经购买的用户和存在善意购买的记录可由用户需求。
- 它被审查或证明了用户为了对未来做出决定购买,要求贡献,或许可。
- 已经写在大学或大学开发的使用设备。
违反这项政策可能导致损失的计算机特权和其他纪律处分。
当大学员工的创造者版权的作品,著作权由造物主除了所有权利在下列情形之一:
- 工作是一份承揽的大学。一份承揽被定义为一个工作范围内由一个员工他或她的工作。奖学金、准备课堂使用不得包含在这一类。大学在一份承揽,除非拥有所有权利教务长或者认识到副总裁书面放弃他们。
- 又受大学工作。大学应拥有所有权利在工作中提供的委托,双方书面同意。
- 工作了的或根据赞助项目或其他大学和第三方之间的协议。适用第三方协议的条款适用著作权的权利处置。
- 工作是由其他条款中指定的作者和大学之间的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与货币的支持大学工作了但不受点1到3以上,大学可能需要一个书面协议指定处理版权的权利。
版权声明是必要的保护所有者的权利。应该以下注意版权的材料如果他们拥有的大学在这个政策:
版权(或(c))(年)总统和圣克拉拉大学的董事会
计算机软件的所有者通过使用大学开发资源,应当授予大学免版税许可永久使用这样的软件。任何造物主希望请求一个例外政策或挑战一个版权决定大学教务长可以上诉。教务长将任命一个特别委员会的三名成员双方都能接受的创造者和教务长,包括至少一个教员和一个成员的管理。委员会将准备一份报告的结果和教务长提出建议。院长的决定,这是书面解释,为准。
大学从事咨询工作的员工负责保证条款的协议并不冲突与这个版权政策或其他各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