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消防系统及部件

火灾报警、探测和灭火系统

篡改

已安装的系统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篡改。篡改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其定义为:

  • 在没有紧急情况的情况下故意或恶意激活系统。
  • 错误地报告系统激活。
  • 通过断开、断开或移除设备、线路等故意使系统失效。

阻碍

消防系统的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被阻塞。梗阻包括以下情况:

  • 在消防报警拉站的各个方向上必须至少有2英尺的净空。
  • 消防警报器/铃声/喇叭/频闪灯不应被阻挡或闷声。
  • 除非在翻新或特殊操作期间得到SCU消防技术人员的特别授权,否则不得覆盖烟雾/热量/光束探测器。
  • 储物点不得在距离喷头18英寸的范围内。
  • 任何设备或管道上不得悬挂或包裹任何东西。
  • 消防部门的连接,piv和立管应始终畅通无阻。

额外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