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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委员会

  • 执行委员会
  • 学术事务委员会
    • 审查主要的学术政策和学术项目,并建议董事会批准实质性的变化。
  • 审计(及合规)委员会
    • 监察大学的会计及财务报告程序,以及审核财务报表;
    • 协助董事会监督及监察(i)财务报表的完整性;(ii)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iii)独立核数师的资格及独立性;及(iv)内部及外部审计职能的履行;而且
    • 向董事会提供监测结果,并在必要时提出建议。
  • 设施及总体规划委员会
    • 检讨校园设施的翻新及建造规划,并就校园设施及场地的政策及条件向校董会提出意见。
  • 财政委员会
    • 向董事会建议政策和规划优先次序,审查预算和财务计划,以及监察院校的财务表现。
  • 筹款委员会
    • 领导大学筹款工作。
  • 治理和提名委员会
    • 确保董事会成员由高度合格和忠诚的个人组成,并评估董事会在最高水平上履行其机构治理职责的情况。
  • 投资委员会
    • 由财务规划和预算委员会授权,为捐赠基金、信托基金制定投资政策。
  • 任务委员会
    • 有助于确保大学的使命、章程和日常运作表达和促进大学范围内积极参与耶稣会、天主教身份的文化。
  • 学生生活委员会
    • 审查影响学生一般福利的政策和主要的学生生活项目,这些项目主要不是学术性质的,包括课外项目和学生支持服务。
  • 技术委员会
    • 协助大学找出及实施应对两项策略性挑战的方法:
      • 运用科技提升教与学,支援学术
      • 利用技术来改善服务和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