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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电气与计算机工程

工程师学位

通往工程师学位的课程是专门为实践工程师的教育而设计的。该学位授予完成批准的学术课程,并在候选人的工程领域取得可接受的技术成就。学术课程包括至少46个四分之一的单位超过硕士学位。课程的选择是为了提高与工程专业人员工作相关的特定领域的能力。技术成就的证据必须包括一篇主要由候选人撰写的论文,并在授予学位之前被公认的工程期刊接受发表。接受论文的期刊必须向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提交一份录用信。在某些情况下,该部门可能会接受在适当的国家或国际会议的同行评审论文集上发表。

电气和计算机工程课程(如ELEN 210, 211, 212, 230, 231, 236, 241, 250, 261;和AMTH 210, 211, 220, 221, 230, 231, 235, 236, 240, 245, 246)通常不被工程师学位课程所接受。然而,经过导师的批准,学生最多可以在工程师学位课程中包括其中三门课程。该部门还要求至少15个单元的研究项目是学生的主要集中领域以外的主题。拥有电气工程或电气和计算机工程以外领域的硕士学位的电气和计算机工程计划的候选人必须在他们的研究生课程(硕士和工程师学位结合)中包括由学术顾问批准的总共至少46个研究生水平的电气和计算机工程课程。